今日,大家所習慣稱呼的癌症一辭,英文原文為CANCER,語出於古希臘,原指crab(螃蟹,取其橫行之意),傳至羅馬,方被羅馬人定為cancer拉丁名稱。
今cancer所包含的,實為一大群的惡性疾病,包括有惡性腫瘤(malignant tumor),也可以是上皮細胞癌(carcinoma),其他如肉瘤(sarcoma)、淋巴瘤及白血病(lymphoma & leukemia)、黑色素瘤(melanoma)等惡性程度高的腫瘤,無不包括在內。
癌症(腫瘤)是指一簇較為原始、形狀不規則、分化不良、而分裂增生頻繁且生命旺盛的不正常變態細胞,這些變態細胞的細胞核往往是大而形狀不一,染色體遺傳物質在某些特定位置發生轉位或脫落缺損,因而導致毫無節制地持續生長繁殖、擴散侵犯或轉移,進而干擾影響生物體內各種生理代謝之運行,造成病態性障礙。
從這群變態細胞的各種特性與行徑,仍可有惡性程度之分。一般而言,會侵犯轉移者,惡性化(malignancy)程度較高;較侷限且外被套膜者(circumscribed, well-encapsulated)則趨於良性(benign);當然也有局部侵犯而不轉移的中介型者,通常被稱之癌症乃指惡性者。
癌細胞的特徵就是其分裂增殖的速度非常快。但是,癌細胞的分裂增殖不見得會比正常細胞快。在正常細胞中,也有不少能像癌細胞一樣快速進行分裂增殖的細胞。分裂增殖快速的正常細胞,包括小腸黏膜細胞、毛髮的毛母細胞、製造血液的骨髓母細胞、皮膚的基底細胞、生殖細胞等。
癌細胞的增殖速度不能一概而論,例如某種大腸癌細胞的增殖速度,與正常細胞中增殖速度特別快的小腸黏膜細胞相比,反而更慢。也就是說,癌細胞的特徵是「比正常細胞的分裂增殖更快」的說法並不正確。正確的說法應該是「癌細胞是無視於周圍的狀況,任意進行無限分裂增殖的細胞」。其結果就會以相當快的速度超越正常細胞的領域而增殖。
一般而言,癌細胞的特徵是異常增殖、浸潤、非組織化、未分化。第一特徵首推異常的增殖力。正常細胞絕對不會忽略周圍的狀況而無限制的分裂,通常會按照正常的管道進行分裂,故不會產生異常現象。到達自己應該分裂的界線時,就會停止增殖。這是因為基因下達命令,在與其他種類的細胞接觸時,就要自動停止細胞分裂。但是癌細胞卻不厭其煩的侵入正常細胞的領域,根本無視於周遭的狀況,可以說是無目的且旁若無人的反覆分裂。
第二特徵就是浸潤。侵入其他細胞的領域,反覆分裂增殖,而形成腫瘤。而被浸潤的正常細胞組織的機能降低。
第三個特徵就是未被組織化。正常細胞的同種細胞會結合、組織化,而癌細胞會形成癌塊增殖,但是相互之間卻毫無關係,可能會輕易的分散,或是透過血管或淋巴管,在身體各處移動、流竄,轉移到其他的部分或組織,而繼續增殖。
第四個特徵就是未分化。正常細胞要負責其組織的責任,因此獲得各種機能,這就是分化。但是癌細胞卻沒有任何作用,故無法獲得成為組織的機能。
(摘自張慧敏老師著作:褐藻醣膠 遠離癌症與慢性疾病的守護者)